时间: 2024-08-03 08:09:59 | 作者: 磁粉探伤仪
本细则适用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别的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细则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标称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阻燃及耐火电缆、标称电压0.6/1kV电力电缆产品。本细则内容有产品品种类型、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
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轻型无护套软电缆、一般用途护套软电缆、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耐火电缆、电力电缆等。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5023.1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5023.2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5023.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GB/T5023.4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
GB/T5023.5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部分:一般规定
JB/T8734.2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部分:固定布线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
XF306.2(GA306.2)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
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pH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
GB/T18380.1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
GB/T18380.33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3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A类
GB/T18380.34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4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B类
GB/T18380.35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5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C类
GB/T18380.36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6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D类。
经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或备案有效期内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如存在多种规格型号产品时,应优先抽取按强制性标准生产的产品;如存在产品执行标准性质相同时,应优先抽取生产/销售主导产品。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成品堆放区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别的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在流通领域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合格证、合格报告、企业有关人员确认等方式均可)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未注明保质期的按尚在保质期内处理)应能确保整个监督抽查(包含异议处理)工作的完成。
在网络交易买卖平台抽检,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别的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应为抽查同品质、型号或同规格、同款式、同一批次的产品。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抽样基数标称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阻燃及耐火电缆不少于600m,标称电压0.6/1kV电力电缆不少于200m。在流通领域抽查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5.2.3.1标称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阻燃及耐火电缆
产品抽样数量为2卷(每卷应不少于50m),其中1卷(应不少于50m)作为检验样品,1卷(应不少于50m)作为备用样品。
产品抽样数量为一整段样品不少于40m,其中20m作为检验样品,剩余样品不少于20m作为备用样品。
上述抽样数量不包括成束燃烧试验用样品。“成束燃烧”项目需要的抽样数量应根据GB/T18380的要求确定,备用样品为检验样品的两倍。
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市场)中抽取的检样由抽样人员带回检验机构,备样封存在受检单位;
抽样人员应先在抽取的所有样品上分别签名(要确保签名部位对样品检测结果不产生一定的影响),再对加贴封条前后样品进行拍照。样品加贴封条前,对样品签名部位、产品外观、产品铭牌/商标(如有时)、产品合格证等方面做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清晰反映所抽样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企业名、生产地址、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内容信息。样品加贴封条后,再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进行拍照,拍取的照片应能够反映出样品加贴封条完好的全貌。照片由抽样人员传送至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时应将样品照片(样品签名部位、产品外观、产品铭牌/商标(如有时)、产品合格证以及加贴封条的样品等照片)纳入报告中。
5.3.1对抽取的样品,应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当场对样品进行封样,并采取必要的防拆封措施及防封条损坏措施。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的名字、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受检单位代表签字和盖章以及抽样单位公章等相关信息。
5.3.2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同时应保证封条在运送过程中不会破损。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贮存时注意防晒、防雨淋、防潮。抽取的检验样品由抽样人员自行携带至检验机构,备用样品封存于被抽检单位或由抽样人员带回检验机构。
5.3.3备用样品及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的安全处。应保证备用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签封完整无损。如产品包装或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明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样品应按要求做处理。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上一年度生产的相关这类的产品销售量及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或销售,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量及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等信息,需要被抽公司可以提供的,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抽样单需有抽样人及受检单位代表双方签字,并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盖手印确认即可。
市场抽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受检单位有关信息。同时记录受检单位所抽产品的进货量和库存量,以对应产品的单位计;记录受检单位所抽产品的销售单价,以元计。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技术参数包括被抽查产品的依据标准等信息,应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企业确认。抽样单需有抽样人及企业人员双方签字,并加盖受检单位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盖手印确认即可。
网络抽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受检单位有关信息。向商家索取发票,并保留购样聊天记录等电子凭证。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1 当产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执行规定要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贵市监函〔xxxx〕xx号文中《2022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xx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标准号《标准名称》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合格”。
7.2 当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执行规定要求,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为:“依据贵市监函〔xxxx〕xx号文中《2022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xx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xx、xx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标准号《标准名称》要求。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
注:若产品质量标准有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企业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若抽查项目在企业标准中规定又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检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在使用企业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同时,在“备注”栏中说明: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号《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名称》要求。
8.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的,由监督抽查组织部门依据核查情况作出异议处理决定。
8.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监督抽查组织部门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复检机构对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